10.4 防雷接地
10.4.1 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GB 50057和《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》GB/T 50064的规定。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》GB/T 50065的规定。
条文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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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4 防雷接地
10.4.1 本条规定强调了为防止雷电、静电、漏电等引起火灾而应采取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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